请问各位领导 伊滨区已参加城乡医保的居民得了大病花了很多钱听说国家有大病二次报销政策 想问一下这个需要在什么地方找哪个部门办理呢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8-17 09:42:58
网友您好:
洛阳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基本医疗补偿后,参保居民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病报销,达到标准后,由大病保险直接进行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均在医院一并结算。详情可咨询伊滨区医保中心(69660963)。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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