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班早高峰,郑州路从南向北的人特别多,郑州路的早摊恰恰设置在郑州路路东,造成从南向北方向三车道被行人和非机动车占满,导致从南向北的机动车不得不跨越中间双实线逆行。难道郑州路的早早摊就不能放在郑州路西边吗?
2.郑州路设置摊位,发展地摊经济可以,但不能以妨害交通安全作为代价。说不好听,非要到造成恶劣的交通事故才引起相关部门重视吗?最不应该的是,郑州路防洪渠北到联盟路这一段的路东为什么设置了早摊?这段路设置有防护栏,防护栏隔离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然而,由于早摊(早7点到早8点)的存在,非机动车到完全被早摊和买菜的行人占满,导致电动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被迫走机动车道,造成从南向北的机动车无路可走,只能在非机动车中间穿插,极易造成交通事故。那么,这段路设置防护栏的意义何在?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8-18 17:17:49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单位已经通知综合执法队对在近期每天早上7点开始对该处占道经营进行治理。感谢您对我区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郑州路街道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