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人防办
2022-08-08 15:37:22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向相关科室反映后得知,开发商有收益权。人防工程暂不能办理办理产权,不能进行买卖。但对于使用权转让等法律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感谢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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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180
2022-08-20 14:29:24
使用权是怎么转让的?不是你掏钱他给你的买卖行为吗?还使用权转让法律问题,买卖行为不是法律问题吗?使用权转让不是买卖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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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180
2022-08-11 15:06:32
使用权转让方式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开发商10万一个人防车位的行为也不意味着以使用权转让之表掩盖买卖行为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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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b110989
2022-08-10 09:22:14
您好!建设单位对人防工程具有收益权,关于车位停车费问题属于市场行为,不在我办职责范围,如有疑问,请向物价管理部门反映。
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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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6180
2022-08-09 18:10:48
使用权转让方式可以没有法律规定。但人防办还负有监督人防工程(车位)使用情况。现在造成人防车位大面积没车敢停(临时停车费巨高白天5元,过夜车20元)是你办监督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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