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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老城区洛浦公园是商业用地吗?

    老城区滨河北路与黄梅路交叉口洛浦公园停车场入口处,为何可以开两家商铺,一家售卖茅台迎宾酒,一家售卖渔具,这符合公园绿地的性质和配建要求吗?1.此处不是商业性质用地,不能进行商业经营活动。2.门头灯光亮,超过夜间光污染标准,扰民。3.不知这两家商店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相符?

    壹贰仨肆柒 2022-07-25 评论0 浏览5731 编号 20220725171008939 [农发集团]已回复 发帖人评价 : 不满意

回复部门:农发集团 2022-08-01 08:41:50

网友您好:感谢对洛浦公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对相关问题答复如下:根据《洛阳市公园和广场管理条例》第十条中规定:公园和广场应当根据规划设计,适当配建游乐健身器材、活动场地、码头等游憩设施和游客服务中心、公厕、城市书房、公益宣传栏、餐厅、茶座、小卖部、停车场、无障碍通道、医疗救助等服务设施,关于您反映的不是商业性质用地不能进行商业活动,无法律依据。您反映的其他问题建议咨询相关单位处理,如有相关投诉可以直接拨打投诉电话电话80884322,再次感谢您对洛浦公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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