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门诊费用从7月1日后可以报销了,想问一下:
1、新农合门诊费用可以报销不?如果不能那么什么样的条件门诊费用可以报销。
2、个人医保账户余额是否可以给家人使用?
回复部门:医疗保障局 2022-07-18 09:50:09
网友您好:
我市自2016年按省厅文件原新农合和原居民医保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我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均按照河南省印发的门诊统筹指导意见执行,我市关于门诊统筹实施办法中明确:按照“属地管理、片区医疗”的原则,针对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就医实行定点管理,各县区(市、区)经办机构负责制定本统筹范围内参保人员定点医疗机构和经办信息系统审核工作。参保居民可在统筹地区户籍所在乡镇(社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统筹医疗保障服务。故您所诉求问题,可详细咨询宜阳县医保中心(68880680)。
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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