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利店转让,烟草证能直接变更吗?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2-07-18 10:20:50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任何企业或者个人不得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因主体、企业类型或者地址发生改变的,应当重新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您所述情况不属于法定变更类型,因此,商店转让导致经营主体发生变化的不可以进行变更,原持证人应当先提出歇业申请,在原证注销后,现经营人及时向发证机关提出新办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城市区(除孟津区、偃师区)办理地点在市民之家烟草局窗口,联系电话:63917122。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