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于2022年六月30日下午和班里同学一块,每人交七十元到洛阳市创新研究院,开毕业典礼,延学,当时我们想着开毕业典礼时要拍个照片啥的,拿个电话,用袋子装着方便些,到那以后教练说不能带其它物品,又没说让孩子们所带物品啥都不许拿,你单位即收了钱。得由专人妥善保管孩子们的物品,光说不让拿袋子,结果袋子放那,电话没处放,放衣服口袋,口袋太浅不知啥时滑掉了!七月一号我带孩子本来只是想着再去找找电话,在那地方等了二多小时!出来一个女领导,说话极度难听!说这电话丢跟他们没一点责任!我交七十块一下午,把孩子交给你们!是不是和你们存在合约关系!一个小学,学生她现在还不是一个行为能力人!你们有对她个人,包括物品都存在有照顾,和妥善保管的义务!因为你们是收费的。要求有关部门要求洛阳市创新教育研究院给我一个说法,赔偿丢失的电话的损失!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7-13 13: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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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并解释了相关问题。感谢您对涧西教育的关注与支持!
涧西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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