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老城区领导,我是老城区环城⻄路43号院的住户,就在2022.6.29日早上7点我突然接到邻居电话告诉我,我们两家的房子被一群不明身份人员正在拆除房顶,抵达后看⻅院里尘土⻜扬,房顶上的瓦片到处⻜溅,没有任何拆除告示,也未采取任何安全施工措施。过程中,有两个自称老城区执法大队的人正在指挥拆迁,态度蛮横,在未明情况之下我当场叫停。经沟通询问,对方称我们的房子是D级危房,因防汛要求需要拆除,但是又给了另外一种说法是将我们的房顶揭掉改成钢架结构消除隐患。对此我表示不能理解,到底以何种理由为准? 随后我跟小区物业联系,物业明确告诉我不知情,未接到任何通知。我对老城区政府某个办事处以防汛为名不和我们住户进行任何沟通的情况下就私自损坏我们财产的行为感到震惊及不解。此种行为是否符合有法可依,有法比以的原则。而且原单位不作为更有不可推卸责任,我是你们的退休职工,在这里生活工作了四十年,企业效益不好的时候我们夫妻双双下岗自谋生路没有给企业找麻烦,此房是我在单位分给我的唯一合法房子,即使漏雨也是应该积极修缮不可不管不问。木前施工现场暂停,但是已经拆了一部分(因有的房子空置,未名身份人员以联系不上房主为由已经将房顶拆除了),导致垃圾满地,臭气熏天,周边还有小孩和车辆经过,存在重大隐患。对此我有几点疑问❓请老城区政府相关部门给与明确答复。1.拆除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有无政府授权文件及责任落实部门公示。2.拆除应有告知住户义务及进行公共遣散通知,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授权文件。3.请政府相关部门明示,我们的房子到底是因为防汛为名需要拆除还是另有他用?4.这房子是我们原洛阳铸造厂后合并中信重机分配给我的唯一合法房屋,无论拆除或他用是否要经过我们的同意,是否有具体的安置补贴方案,不能啥都不说就强拆吧,期盼答复。我们只是房屋所有者,我们年级也大了,没有精力有限,此举乃不得已,请政府相关部门给与明确答复。盼!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7-04 16:08:2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西关办事处进行办理。经了解,该网民反映不属实。1.经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沟通,该公司表示该房屋产权属于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无产权;2.该处房屋经相关专家实地鉴定属于Dsu级危房;3.根据专家实地考核,最后确定方案为:房顶拆除翻建加固,可达到住人条件;4.社区多次到该处与院内相关居民工作沟通,绝大多数人表示支持;5.社区和国润公司多次沟通,对该房顶翻建加固,得到国润公司大力支持(中信重机全权委托国润公司对该房屋产权管理);6.该投诉人占用其中一间房,社区和施工队未对其房屋采取任何行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