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领导您好!我是洛龙区东方今典境界小区的居民,6月9日半晚我收到该部门的违停短信,但是我的车辆明明停在小区北门车位内。匆忙下楼查看还真的是一条街都贴了罚单。找贵单位申诉,未给出合理解释。于是求助110投诉热线6月10日得到110答复,说城管回复我小区门口车位为物业私画的车位,没有停车编号,物业没有报备,属违法车位。我询问该如何解决,110让找物业处理,110只负责回复其他管不到或者去西工区七一路申诉。于是询问物业,物业说车位画的时候是经过有关部门允许的,让找有关部门申诉!还真是当官的一张嘴,老百姓跑断腿。真是体会到了政府部门的“为人民服务”明摆着要抢钱。我就想问领导几个问题:1.不合法的停车位为什么不督促整改?画到那就是为了干啥用?2.我们停放车辆的地方购房时开发商明确说过就是该小区的内部道路,路灯,地面,树木都是物业种植维护。用我们自己的钱养护的设施不让我们使用吗?3.居民区车位本就紧张,规划车位的目的是为了在不影响道具交通的情况下方便居民有序停车。大家既然没有影响交通按规矩停车,贴罚单的目的是什么?4.配合政府部门工作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可作为主管部门,你们应尽的义务是什么?东让找西,西让找北,只管罚钱不管管理。让老百姓东奔西跑能解决啥问题?本要上传照片,奈何无法上传。在车位被贴罚单,我肯定不是第一个,但车停车位上被贴罚单,作为城市管理部门你们觉得合理吗?这种情况还一直持续,你们不觉得自己工作渎职吗? [查看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经核实,该路段停车泊位为私画泊位,且并未向城市管理部门报备。其所画车位紧挨盲道,车辆停放严重影响特殊人群通行,不符合施画标准,我单位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对此路段车辆进行违停信息采集。目前我单位已敦促相关单位对此处停车位问题进行整改,后期我们会持续加强管理,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违停车辆进行治理。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快一个月了,即没有见处理,也没有整改。不合法为什么不找划线的?不罚他们?我们在车位停车却要去交罚款,真优秀吖,这叫钓鱼执法。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2-07-01 14:34:31
网友您好:
我单位已通知社区及物业,要求其对私划停车泊位进行整改,在此期间我单位暂不采集此处车辆违停信息,待重新规划符合标准后会依法对此路段违停车辆予以治理。目前我单位只负责采集违停信息并上传违法证据,具体的审核确认及撤销处罚是由洛阳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如有异议,建议您到洛阳市城市违停治理申诉中心进行陈述申辩。感谢您对洛龙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洛龙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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