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华城剩余的两栋楼,多年未见开工建设,是不是烂尾了,不建了。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06-24 10:10:31
网友您好:关于“繁华城”该项目的问题,我中心工作人员与开发企业负责人多次联系沟通并到现场查看。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经查询,“繁华城”该项目并未在我中心申请办理预售许可手续,购房人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住房。
关于“繁华城”剩余两栋楼施工问题,经了解,该项目正在按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前期手续。
若涉及违规预售问题您可持相关证据材料向我中心房产监察部门进行举报举证,电话:63205037。
温馨提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通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人的任何费用。所有商品房项目必须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所有商品房项目必须以申办预售许可时提交的销售方案中的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如有疑问可继续与我中心联系:63362618、63206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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