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景源物业公司私自加收水费,县里发改委文件里面就没有水损耗这一项,而景源物业公司发布的通知里面却加收0.15/m³,希望物价局严厉查处这种私自收费现象!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6-20 10:13:55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您反映的小区所供自来水不属于市政直供水,属于物业公司代收性质。与文件收费标准相比高出的0.15元,原因是水表未直接抄表到户,总表与分户表的水损耗。物业公司受委托单位代收的水费是基于“不贴不挣”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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