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6-17 17:05:11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淼源水务单位调查反馈如下:经了解,为了落实国家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供水质量提升,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根据《新发改【2022】38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5月31日起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具体如下:一、居民用水第一阶梯2.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15元/立方米。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为每年每户144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每年每户144-18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年每户180立方米以上。二、非居民用水5.18元/立方米。三、特殊(种)行业用户6.75元/立方米。为了落实国家绿色发展价格机制,建立健全激励供水质量提升,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形成和调整机制,根据《新发改【2022】38号》文件精神,自2022年5月31日起调整我县城区自来水价格,具体如下:一、居民用水第一阶梯2.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3.07元/立方米、第三阶梯6.15元/立方米。居民用水第一阶梯水量为每年每户144立方米(含)以内,第二阶梯水量每年每户144-180立方米(含),第三阶梯水量为每年每户180立方米以上。二、非居民用水5.18元/立方米。三、特殊(种)行业用户6.7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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