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中心医院门口,口腔科门诊前中州路上,城管部门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却存在有人收费,现场并未见公示停车收费栏,请问,城管部门是否出台了电动自行车收费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如果有,此处是否有备案,如果备案了,为什么没见公示栏,如果有收费依据,为什么收款码是个人收款码,不是对公收款账户,如果以上都不合规,是否要打击取缔和处理相关收费人员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6-06 10:50:31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经核查,中心医院门口的停车收费管理已十多年,现是洛阳顺驰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西侧从医院门口至尚瓷阁骨瓷专卖这个地方都属于收费区域,且设置有两个地方的停车收费标识牌。公司设置有对公的收费码,禁止用个人码收费,此扫码收款属于个人行为,已向负责告知,将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批评,并加强对人员管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