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偃师区
2022-04-24 14:30:50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查,您所反映的交通事故2月17日交警大队已受理,并于2月21日立为危险驾驶案进行侦办,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该危险驾驶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所涉及的交通事故经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书已下发,经交警大队调解,双方对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该交通事故已办结,建议您走司法途径进行诉讼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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