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选择合适材料 不损伤文物的前提下 修复卢舍那大佛受损部位 让华夏儿女 与世界各国人民一睹卢舍那大佛风采
回复部门:文物局 2022-04-26 14:52:14
尊敬的网友:
您好!龙门石窟开凿至今已经有1500多年的历史,千百年以来,由于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造成部分佛像崩落和破损。奉先寺也产生了较为严重的危岩体崩塌病害,南壁的天王与力士胸前重约四吨的石块脱落在地,躯体与岩壁之间裂隙开裂。卢舍那大佛底座及手臂崩塌无存,左边脸颊约5厘米宽的裂隙令人触目惊心,身体表面也多处崩落缺失,整组造像摇摇欲坠,严重威胁着大像龛的安全。
这种情况引起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所以在1971至1976年,在国家文物局指导和帮助下龙门石窟开展了奉先寺抢险加固工作,对奉先寺卢舍那大佛在内的群雕进行了以加固为主的保护工作,按照抢险加固和修旧如旧进行处理,对于卢舍那大佛崩塌的底座和双手等没有进行复原。经过这一阶段的加固维修和保护修复,防止了石窟围岩和造像的倒塌崩落,保证了奉先寺群雕的稳定性和原有风貌,目前我们看到的奉先寺造像的整体外观就是在这一时期修复完成的。
龙门石窟是世界遗产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保护管理工作中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数十年来持续不断地进行石窟加固和修缮工程,主要洞窟和像龛得到有效保护。
您提出的对卢舍那大佛破损部位进行修复的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26条明文规定:保护不可移动文物,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其次,《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第保护的原则第12条规定最低限度干预;第21条规定要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根据以上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存文物原状和历史信息,没有对卢舍那大佛坍塌缺损的手臂、底座等部位进行修复。再次感谢您对龙门石窟保护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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