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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关于违停处罚的投诉

    本人在2022年4月5日收到的违停告知单4102022040515365453901,关于本次违停单本人认为不合理、不规范,理由如下:

    依据《河南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九条: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处理,其中予以罚款处罚的,执行本条例规定的具体标准。对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警察应当指出违法行为,不予罚款,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五十八条: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二百元罚款:

    (六)违反规定停放车辆,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

    在停车期间,洛阳市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尽量不出门、少出门,所以路上人车通行很少,本人也是因为去给孩子做核酸检测才开车。本人认为停车位置未影响到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根据条《河南道路叫停安全法》四十九条,应该不予处罚。

    另外:本人所停位置以前为正常停车位,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车位划线未被再次刷漆或者抹除,但仍能看出有车位线,给人造成此处是车位的假象。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应该撤销此次处罚,同时对此车位白线再次进行标清或抹除,以免让其他司机造成假象而被处罚,让大家认为管理部门以罚代管。

    最后,感谢城管部门对缓解道路状况所做出的贡献,也希望在疫情之下多点“人性执法”,打造成洛阳合法、文明、和谐、标准执法机构名片。

    网友565222 2022-04-10 评论1 浏览961 编号 20220410164227908 [老城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4-15 17:19:5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城管局进行办理。经了解,该诉求人车辆当时停在禁停标识下的道路一侧,并且停放处没有停车位,属于违规停车,因此区城管局违停执法人员依法对违停车辆进行信息采集,下一步会安排工作人员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加强道路沿线车辆违停治理宣传工作,逐步对发现的违停车辆进行治理。再次感谢网友对城市停车执法工作的支持和监督,也呼吁大家规范停车,停在规范车位和停车场,避免妨碍公共交通和他人出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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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有理。停车位的白线一点都没了,只要以前曾经画过车位,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停。另外,只要留出来个缝,能钻过去,即使行人需要绕来绕去,机动车会车错不开车都不算影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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