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市、县级政府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2025年年底前全部予以取消。
对于未安装暖气的老房屋,要求供热企业安装暖气,是不是到2025年就会取消所谓的“材料费”?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2-04-08 11:24:51
网友您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文件第四条明确指出:明晰用户承担费用情形。建筑区划红线内,无法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的自建房产、工商业用户配套建设以及既有建筑增扩建或改造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设备设施的费用,由用户与安装工程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确定。城镇老旧小区水电气暖改造(含计量装置更新)工程费用,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改造工程费用由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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