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2-04-01 15:36: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办已收悉。经核查,物业方对地库部分提供正常的物业管理(包括卫生、照明等等),因此收取相应的管理费用;针对一期存在一户已安装新能源充电桩车位,系前物业公司在当时特殊情况下批复安装,现物业公司接管后,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要求,多次与相关部门及地产方核查,本小区现车库内设施包括照明、消防、立体车位等,已经使电器容量饱和,在不影响消防设施启动的情况下,无法满足车辆充电需求,即地下车库内电器无法增容,因此暂时无法安装。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红山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