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都路两侧有些停车位,被各种三轮车长期占用,望解决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2-03-31 08:54:50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局工作的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洛阳市城市区机动车停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内,设置固定或者可移动障碍物阻碍机动车停放和通行”,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现场已对附近的商户、车主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其立即移除霸占车位的三轮车,不得有再次霸占公共停车资源的行为。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高新区住房与建设管理局
2022年3月3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