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洛阳市洛宁县城关镇东关村6组村民吉淑鸽,家住凤翼东路南侧(东关中学北路口以东,建设路西)
2O05年,我家自建了三层住房用于一家人的日常居住和对外出租等。在居住期间,房屋质量没有发现任何问题,且在2020年,城关镇政府对我家住房外侧进行亮化施工时,房子也一直安好。从2021年开始,县政府对凤翼路进行了拓宽改造工程,在改造过程中,从六月开始,我将墙体开始出现裂缝,且不断扩大并逐渐蔓延至三楼,造成房屋严重破损,而且周边邻居家的住房也都出现一定的裂缝,之后大家发现路边水井中有大量积水,经自来水公司检查发现,是由于修路造成输水主管道破裂,致使路边房屋地基长期在水里浸泡,造成房屋地基下陷墙体开裂,和地板隆起,玻璃门自动破裂。后期经城关镇政府,住建局,城投公司等相关责任部门聘请的省市级考察组考察后认定房子是政府施工造成的。
从我家房屋被认定成危房后,我无数次向洛宁县政府反映情况,相关领导都说愿意承担责任,愿意赔偿损失,但是直至今日已经过去了九个月时间,任何关于房屋修补的方案和行动计划书改造计划我都没有看到,在这九个月里,我无数次的奔波在洛宁县的各个部门之间反映情况得到的一直都是领导班子还在开会研究这样的答复,作为受害者,我一再的相信政府能够给我解决问题,但是,现实却是各方都在推诿扯皮,互相指责,丝毫没有解决问题的措施,真是群众跑断了腿,事情也得不到解决。
县政府修路,是为了方便群众是好事,我支持,但是在修路过程中,把我家的房子严重破坏变成危房导致我一家老小有家不能归,九个月,没有一丝进展,有关领导不作为置我一家与水火而不顾,我在这里跪请求政府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尽快解决问题,请不要再无期限,无作为的推诿扯皮,我只求早日将我家房屋修好,让我一家老小早日住回我们的家。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2-04-02 10:24:58
经核实,2021年其房屋出现裂缝问题。当时我镇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查看,并联系县住建局、自来水公司、凤翼路施工方及郑州第三方公司进行鉴定。由于房屋裂缝较多,本着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经过多次上门劝说,使吉某全家搬出过渡安置。待房屋修缮达到安全标准后再让其搬回。
关于反映房屋不能出租,没有收入来源一事。由于房屋存在安全隐患,一楼门面房商户已无法安全经营。为了该户搬得出,我镇先后向其补助租房补贴7000元,生活补贴18000元,搬家费3000余元,另在春节前夕给予生活补贴600元。合计共向其拨付28000余元,以解决租房期间房租、生活问题。
目前,我镇与县住建局、城投公司已达成意见,由城关镇人民政府监管、洛宁县城投公司出资、县住建局寻找第三方专业施工队进行加固维修。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积极推进房屋修缮一事,彻底解决此问题。
城关镇人民政府
2022年03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