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2-03-14 16: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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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涧西大队执法人员随即与投诉人联系沟通,并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轴)始建于1954年,是我国“一五”期间建设的156项重点工程之一。投诉人反映的车间是润鑫小区南侧,天津路办事处旁边的洛轴公司滚动体厂,该滚动体厂以冷加工为主,工艺流程如下:粗磨外径(两遍)→磨双端面(Ⅱ级)→磨球基面→细磨外径→终磨外径→超精外径→外观选别→ 包装,以上工艺不涉及废气排放。
经查阅该公司环评资料及排污许可证,《洛阳 LYC 轴承有限公司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全面升级改造项目》(洛环监表[2010]42 号)、《洛阳 LYC 轴承有限公司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全面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自行验收)显示废气无组织排放标准为氯化氢0.2 mg/Nm3,颗粒物2mg/Nm3,非甲烷总烃6mg/Nm3。调阅该公司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废气无组织检测结果为氯化氢未检出、颗粒物0.317mg/Nm3、非甲烷总烃0.78mg/Nm3(检测报告附后),达标排放,现场周边未闻到明显异味,走访周边群众均称未闻到明显异味。
鉴于此情况,我大队执法人员已要求该厂相关负责人加强日常管理力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合理调整生产时间,生产过程中关闭门窗等措施,避免扰民情况发生。下一步,我大队也将加大对该厂的日常监管,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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