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洛阳市新安县城关镇宋村宋上区31号村民陈小周,2022年1月16日上午9时左右,在未与我协商下动用大型机械,将陈小周养殖场摧毁,养殖场没有养殖了,我经济来源断了,补偿款又不知去向,几次找相关部门,一直也不给解决,种种原因也是无奈之举,恳请领导在百忙之中给予帮助和回复。
回复部门:新安县 2022-02-28 10:56:23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新安工作的监督和支持,您所反映的问题经城关镇调查反馈如下:按照,市县“三清两建”专项行动,要求清除违章建筑,您的房屋建设在基本农田上,严重侵占耕地红线,依法进行拆除。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