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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烟草局请给下面这句话(6)解释一下(不要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洛阳城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设立烟草制品零售点:6.住宅小区除商用属性的平层全开放式门店外的其他场所。
烟草 零售点 洛阳市 制品 直管 住宅小区 合理布局 洛阳城 商用 门店
回复部门:烟草局 2022-02-18 16:07:55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将尽快联系您进行解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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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170635 2023-04-13 11:22:42 【洛阳市伊川县】
解释要有根有据自己不明白问上级省局政策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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