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的规定,滞留人员离开西安,只要有社区和街道经过审核,盖上社区和街道的章就可以,就证明了此人可以按照低风险地区人员管理,可咱们洛阳这边却要求必须要盖上西安的区级疾控管理部门章才行,多次与西安方面联系,得到的回复就是西安统一由街道来出具这个证明,区级疾控部门都不用盖章,洛阳要章,西安不用章,这种相互有抵触的文件,让我们怎么办?哪个部门来给我们解释一下?
回复部门:涧西区 2022-01-25 08:41:12
尊敬的网友:
您好!我委已与您取得联系,得知相关问题已解决。感谢您对我区疫情防控的理解与支持!
涧西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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