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洛阳市老城区卫健委:
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严防疫情传播。1月6日上午我到老城区邙山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核酸检测,在排队时工作人员发现一名黄码人员。中心工作人员发现后要求其自行前往三甲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期间并未对黄码人员采取任何隔离措施,当时现场还有人排队等待核酸检测。
我想请问。首先工作人员是否应在发现黄码后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有效阻隔人群,避免聚集性传播的可能。其次,是否应要求黄码人员自行前往别处进行核酸检测。其在前往途中可能会接触更多人员,是否有造成疫情传播的可能。
根据2022年1月3日洛阳市老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的《老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空指挥部通告》第七条之规定 ......对瞒报行程信息、瞒报病情等不履行疫情防控义务,导致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风险的,依法追究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对于中心工作人员的处理方法所可能导致的后果,是否可以适用以上条款。
回复部门:老城区 2022-01-11 14:49: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转交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办理。经了解,1月6日上午8:45左右,邙山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发热哨点门诊开展核酸检测时,工作人员对前来核酸检测的患者进行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发现有一名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正在排队等待核酸检测,工作人员立即对该患者进行近14天旅居史行程询问,该患者自诉前几日曾去过郑州,期间健康码一直为绿码,直至6日早晨发现健康码转为黄码,便自行前来核酸检测。同时,工作人员在了解该情况后,向患者告知了目前我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让该患者做好自我防护前往就近的定点发热门诊进行核酸检测。邙山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发现群众健康码为黄码后,工作流程不规范,未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发现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人员,应及时向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上报”的疫情防控措施,经区卫健委研究决定,给予邙山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通报批评。目前,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已责令邙山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立即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工作流程,暂停核酸检测行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