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财政局:
我于2021年9月中旬,向财政部、省财政厅、财政部驻河南监管局和市局反映的,新安县财政局向改制私企违规拨款2619万元问题,省厅于9月27日向市局下发移送函:“请你局对信中反映的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处理,于11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反馈省财政厅(监督局)”。
市局于11月18日向我回复:“近期我局将组织前往新安县实地了解此事并向诉求人给予答复”。市局监督科的领导于12月1日下午16时30分,到新安县了解此事。因未事先告知和时间关系,我只能简短的介绍了情况。为使市局领导详细了解情况,我又两次去市局送材料并进行详细汇报。之后,市局决定由县局召集有关人员参加,由大家评议认定:1、拨款是否存在违规问题;2、部门和企业是否存在借改制安置职工,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问题。
对于是否存在骗取财政大额资金,是否存在违规拨款,导致国家资金流失,是重大的原则问题,应依法依规认真核实处理。请市局责成县局积极配合,支持市局工作,抓紧组织人员落实安排事宜。期待有一个公平、正义、依法有据的处理结果。事情已经反映三个半月啦,不可再拖。
”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1-12-30 16:08:55
正在积极协调新安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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