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被民政局列为僵尸社团,要被撤销,在已经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时,没有依法进行公开听证,这个协会承担着洛阳市的流浪动物救助,留检所的犬只分流安置,不但不是僵尸社团,每天都有救助及繁重安置工作,请顾全大局 ,给公益协会一席之地。
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1-12-22 09:2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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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第三十条规定,社会团体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收监督检查的,情节严重的,予以撤销登记。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我局对全市登记备案的社会组织进行排查, 经查,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2019、2020年度未进行年度检查,收到《民政部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后,我局联系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业务主管单位——市社科联,经沟通,其建议进行撤销登记。
2、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社会团体变更事项需要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核准,并备案。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自2014年变更法人后,未在我局进行新的变更申请与备案。
3、2021年12月2日,我局收到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的听证申请,2021年12月6日,根据其备案资料,按程序送达听证通知书并取得送达回证,2021年12月13日在市民政局五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因洛阳小动物保护协会缺席,听证会终止,并送达听证终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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