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二分小学延时服务收费按学期统一核算,上满一半不退费,未上满一半,按照一半退费。1.为什么不能具体统计到上的天数收费?2.报了延时社团的已经给社团交了费为什么还要再交学校的延时费?3.中午交了餐费2200一学期,中午一个半小时时间包括吃饭休息,半小时是趴在桌子上休息的,为什么还要交一小时2元的延时费?4.下午4点下课,4点到4.30是在操场上活动,4.30去上社团课的还要交一小时2元的延时费,这合理吗?
回复部门:洛龙区 2021-12-17 14:38:57
网友您好:
经调查,北京第二实验小学洛阳分校根据《洛龙区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各校不得在生活服务费中列支课后服务延时费用;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按照中午每人每小时1元,下午每人每小时2.5元标准收取。 本学期该校学生在校延时天数共计84天,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根据学生在校参加午托、延时的具体情况分类进行收费:仅参加中午午托:84*2元=168元;仅参加下午延时:82*5元=410元;参加中午午托和下午延时:84*2元+82*5元=568元;部分学生下午前半程参加学校延时,后半程参加社团的情况,下午延时按照每天1小时进行统计。学校在期末根据学生参与延时的数量统一进行核算,上满一半不退费,未上满一半,按照一半退费,费用按原缴费路径退回家长账户。生活服务费学校将根据“多退少不补”的原则于期末进行核算。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龙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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