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河南省办公厅文件发布的“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上面显示9月1日到12月31日在河南省购买新车并上牌,可以凭购车发票领取差异化补贴,为什么洛阳市执行9月26日开始才有补贴?我们老百姓应该听河南省政府的?还是听洛阳市政府的?还是听洛阳市商务局的?
回复部门:商务局 2021-11-16 08:51:10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洛阳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关注与支持!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灾后促消费工作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1〕32 号)文件要求,“实施办法和补贴标准 由各地结合实际具体确定。 鼓励各地加大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力度”。《洛阳市灾后促消费工作方案》于2021年9月26日出台,因此我市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自2021年9月26日开始,政策补贴方面向新能源汽车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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