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对接几个月了,一点实际进展都没有
回复部门:财政局 2021-11-12 09:50:14
根据《洛阳市新能源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实施方案》(洛政办(2020)35号)及《洛阳市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更换补贴和提前更新补偿政策及资金管理办法》(洛市交(2021)40号),截止目前,市财政已将截止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更换的新能源巡游出租车补贴补偿市级资金部分下达至相关城市区财政,依据“市与区五五分担”原则,市财政已多次督促相关城市区尽快将市级补贴资金按时拨付,并将配套资金兑付到位。下一步,市财政将持续做好2021年剩余新能源巡游出租车更换补贴资金保障工作。感谢您对新能源出租车推广工作的关注,建议该诉求同时转相关城市区政府督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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