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环审(2015)112号文件环评批复于中央环境督察组批复中都提出对卫生防护区6组居民搬迁。洛阳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分局和辛店街道办事处取得联系,得知该搬迁安置计划还在持续实施。试问相关部门防护区为搬迁当初环评如何通过?有关部门是如何不打折扣的执行文件?空气、土壤、饮用水、村民要命罕见的皮肤病检测结果要向社会民众、防护区居民、几百口病人家属如实公布?防护区6组居民有关的皮肤病等待专家组的调查,是否让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停产协助调查,毕竟有村名在医院抢救治疗,奔着生命大于一切的人道处理,不能让6组居民坐以待毙,等待死亡而无能为力!
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11-11 16:44:37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区环保工作的关心。关于您反映的“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的问题,经过调查了解,洛阳环洛再生能源有限公司,项目2015年4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投产。2015年4月13日河南省环保厅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是豫环审〔2015〕112号,2018年6月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进行环保自主验收,并在全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信息平台进行公示。该企业废气、废水均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市监控中心联网,11月1日分局已邀请三方检测机构对该企业废水及村庄周边土壤取样检测,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将公示于众。
如果您还有何疑问,或有新的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69925269。
再次感谢您对高新区环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洛阳高新区环保分局
2021年11月1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