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瀍河回族区下园东路与夹马营路交叉口东两边停车位画了又擦,导致目前停车位断断续续,且重点是有的停车位线擦除的又不彻底,导致违章停车,现申诉也不成功,目前的诉求就是想知道行政部门处理申诉不成功的理由是什么?
回复部门:城市管理局 2021-10-28 15:37:03
网友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我局依法设立了违停陈述申辩室,安排专职人员开具处罚决定书。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受理群众陈述申辩通过调查核实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并组织法规专业人员、违停执法相关负责人集体研究、讨论、合议并形成《会议备忘》。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予以采纳。如当事人提出的撤销理由无任何事实及法律依据,均不能成为违法停车的理由。鉴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八条第(六)项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适用法律正确。一致认为当事人车辆违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依法不予采信。并有现场采集的4张违法照片为证。对当事人处罚的法律适用正确,程序合法。不能成立的将通过系统发送短信予以通知说明,整个过程公正、公平、公开。
2021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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