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最近新发布了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转诊就医服务流程的通知,通知中说在全市范围内就医不需要再开转诊证明。那么我想问一下,我户籍在孟津,在孟津交的新农合,人一直在市区工作生活,以后生病住院需要新农合报销时,是不是就不需要再去县医院开转诊证明了,可以直接在市区医院住院报销了?如果不是我理解的这样,请你们帮我解读一下这个通知的意思,以免我的理解出现偏差,谢谢。麻烦你们回复时,用直接一点的语言,让我们一看就知道是什么意思。谢谢。不用打电话,在这里回复就行,工作时间不让带手机。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10-19 10:05:18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医疗保障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就医服务管理流程的通知》(洛医保〔2021〕52号)文件精神,自2021年10月14日起,参保人员在洛阳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无需开具转诊单,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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