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县多个有远见的村庄两委重视教育,如陈吴西寨子村,赵村西陈宋村,对今年录取的本村大学生进行资助鼓励,回族镇各村有这样的资助吗?
回复部门:洛宁县 2021-08-30 15:49:09
关于“大学生支助问题咨询”问题的回复:
截至2020年底,我县已连续15年开展“同心•金秋助学”活动,今年也继续在全县开展了以“帮扶困难职工和困难群众子女上大学”为主要内容的“同心•金秋助学”活动。时间安排:2021年7月23日一9月1日。
资助范围:1、在洛宁县参加 2021年全国普通高考;2、被专科以上全日制院校录取(已接到录取通知书);3、困难职工或乡镇困难群众家庭子女。符合以上所有条件者,均可申请资助。
资助对象申报(7月28日一8月15日)。凡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根据自身家庭情况,从下列渠道选取其一进行申报。
1. 乡镇和县直各企事业单位的困难职工家庭子女,持个人申 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到其父母所在单位的工会进行初步审核;困难群众子女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工会进行初步审核。
2. 工商联会员企业职工子女,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其父母所在企业进行初步审核。
3. 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子女及政策内双女户家庭子女,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光荣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进行初步审核。
4. 残疾人家庭子女,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残疾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残联进行初步审核。
5.农村和城镇低保户家庭子女,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准考证、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乡镇民政所进行初步审核,乡镇民政所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报县民政局。
每个资助对象只能从一个单位的渠道进行申报,不可重复申报。
2021年8月30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