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08-20 15:3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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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该石料厂无相关手续及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生产过程中存在扬尘污染和废水外排问题,属于“散乱污”企业,2021年8月18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执法人员已联合邙山办事处对该砂石厂进行现场检查,责令砂石厂负责人立即停止生产,按照散乱污企业依法进行取缔。经警示教育,该砂石厂负责人承诺于2021年8月27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自行取缔到位。
8月23日、25日,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老城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连续进行现场督办,现场砂石已清理过半,一条生产线已拆除,另一条生产线主体已拆除,已不具备生产条件。下一步,我局将持续跟进督办,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坚决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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