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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区城管强制挪动他人财产的一些细节

    下午去月星家具看了下东西,门口车子太多没地方放。就先放到路边了,前前后后40分钟左右吧,罚款啥的我都认。不过不需要告知嘛?

    去城管局问我说法律依据在哪?竟然吆喝我说你是谁让我给你找依据?哈哈,城管局向来牛逼我知道,参考被洛阳市城管局作为被告被法院判处涉嫌垄断,去年自从换了新局长,6的很。不扯那些了,最后那个人说让我去社区开证明,然后来停车场和车拍照合影后。再另外把合影照片,身份证照片打印。拿着这三个材料再回到城管局开证明,最后再回到停车场去骑车。我又联系了西工城管局,最后得到的答案一样,不过不知道是不是着急下班,还没问完电话就挂了,我又回过去继续问完了。61108689这个号,17日下午4点至5点拨打的电话。当然你们肯定内部也就打个哈哈说声这个人真有意思。人民都懂的

    不再说那些,就这件事这中间有几个问题

    1.收车而不告知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2.收车后没有留下一点信息告知是被拖走,我是否理解为盗窃。违反国家宪法侵犯个人财产这条?(当然法律在个别政府部门来看也是自己想捏就捏的东西,大家也懂的)

    3.取车流程极其复杂,我个人在瀍河住,我大致估算了下我来回处理这个事情需要来回跑4次政府部门,往返距离需要24公里。涧西可真棒

    我是抱着有趣,开放的的心态来玩的,反正最近也有时间。后面我整理下材料再去涧西区法院对涧西区城管局做出被告处理吧。同时再找下城管违法违规的材料向纪律那块做下申诉吧

    网友1011101 2021-08-17 评论8 浏览5610 编号 20210817180803153 [西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08-24 18:25:47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我局已收悉。8月17日下午接群众投诉王城大道与九都路交叉口违停非机动车混乱,存在安全隐患,我单位组织人员迅速到达现场查看属实,为了消除隐患,便于人车通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将现场违停车辆拖离现场,拖离前已向110部门报备并全程录像。按照法律规定拖车需要通知本人,如果车主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可以将该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或者指定的地点停放。违法事实清楚,执法程序规范有序,无不当之处。


                                            西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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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 最新 最热

  • 支持城管的帖子估计都是他们内部人吧!太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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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法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告知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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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别侮辱公务员事业编了 城管有一大半都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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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不把车停好,还强词夺理。都像你一样,随意停车那还得了,自私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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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城管门槛儿真低 上班时间电话不回完还嬉嬉闹闹 你们所谓的事业编 公务员就是这样?你们有些下属单位都要比你们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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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乱停乱放都有理。拖走木理。以前交警拖车也没告知也没见人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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