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民政局 2021-07-30 17:00:17
网友:您好!
收到您咨询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洛阳市民政局具体承办一方户口在洛阳的居民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婚姻登记,双方都为内地居民的婚姻登记业务市民政局无法受理。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的通知》(民办发〔2021〕8号),河南省为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试点期限为2年,即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共同到双方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县(区)的婚姻登记处或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还须提供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你们可到汝阳县或灵宝市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如办理有居住证,也可到居住证发放地所在县(区)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
查询了解洛阳民政相关业务可登陆洛阳市民政局官方网站www.lymzj.gov.cn,或关注洛阳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洛阳民政”。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洛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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