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07-06 09: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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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二郎庙拆迁工地施工,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环保问题举报制度的通告》(洛政通[2009]11号)第二条规定:机动车尾气、噪声污染,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受理。建筑施工所产生的扬尘、道路扬尘和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由城建监察部门负责受理。建议投诉人可拨打城建部门电话12319进行反映。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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