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06-30 15:28:56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经了解:物资中专小区属商务局下属物资中专学校开发建设,建成后,由建设方代表张灿科管理物业并代收电费,2018年7月,因院内变压器老化,电损费积压达2万多块,张灿科无力承担不再代管该院,后由院内热心人代收,为填补电费损耗每度电费收到0.71元;2018年以来因线路、变压器老化、电损大常停电,办事处、社区、商务局以及电业局、院内居民代表多次协商电改事宜,未能达成一致。如居民愿意电改,请到商务局后勤中心协商电改事宜,社区将积极配合。 感谢网民朋友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西工区金谷园路办事处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