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高新区 2021-06-21 09:58:13
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你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关于您提出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据《洛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两侧不准进行有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生产加工、摆摊设点、店外销售等活动。严禁商贩利用机动车为载体占道经营,在巡查执法过程中如发现有车载贩卖的现象,将一律对车辆证据保全实施锁扣。下一步,我处将加大对华夏路沿线的巡查频率,对占道经营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切实为周边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住房和建设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