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北方易初生产的大洋四轮电动车既不是电动汽车,又不是低速电动车,不能上车牌照。这种车没有保险,上路后经常占用快车道,闯红灯,经常出交通事故,已经严重影响了洛阳副中心城市形象。广大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要求取缔,可是仍然在生产销售。并且这个企业生产不仅涉及电镀废水,还涉及喷漆,是重金属污染企业,还是VOCs大量排放的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设施陈旧,严重污染环境。现场去看看这个企业,一个车间就伸出几十根烟囱,污泥存放地方简陋不堪,没有做到三防。这样的企业为何能够存活这么久?难道是政府为了保护地方企业吗?公安部门已出台措施整治大洋电动车,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为何屡禁不止?根本原因在于必须从生产销售环节禁止。同类企业还有金彭车业等生产此类电动车企业。请工信部门给个时间表,如何整治这类企业,不要搪塞,正面回答!
回复部门:工信局 2021-06-17 17:41:48
您好,感谢您对工信局工作的支持!目前,四轮低速电动车产品尚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畴,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管理政策和标准。《四轮低速电动汽车技术条件》强制性国家标准已于2019年9月获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立项,目前正在加快标准编制工作。
下一步待国家、省关于四轮低速电动车的标准、政策出台后,我局将联合其他单位根据各自工作职责按要求做好四轮低速电动车的规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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