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生态环境局 2021-05-17 09:58:01
经查:投诉人反映的是瀍河区启明西路22号常绿林溪辰院建筑工地,近一段时间天天晚上挖掘机挖土、清运土方作业,夜间执法人员接信访件后到现场查看是挖掘机挖土、清运土方作业产生噪声扰民,现场告知工地负责人停止挖土施工。
根据《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瀍河回族区环境噪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瀍政办【2013】32号),建筑物拆除、垃圾及土方清运产生的噪声的管理和整治,由区城管局负责。环保局负责建筑企业特殊工艺夜间需要连续浇铸混凝土施工审批,未经审批禁止夜间施工。
另外,2020年11月11日,中共洛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洛编办【2020】130号)规定:“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由城市管理局承担。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