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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诉] 再问花椒补贴问题

    洛阳市孟津县2019年下文支持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推广花椒种植,按当时文件,种植20亩以上的每亩补贴400元,依据为《中央财政造林补贴规定》,当年验收给70%,第三年成活达标给30%(文件有效期2019.1.1-2020.12.31,且贫困户种植不论面积,每亩补贴1000元)。

    2019年 8月村里通知,后政府提供种苗种植,但至今未见补贴。4月25日、27日在洛阳网百姓呼声咨询,得到答复为根据2020年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的通知,属于在农用地上造林,不予补贴。对此有以下疑问,请有关部门解决:

    1、适用法律法规有误,花椒种植在2019年9月,补贴依据为《中央财政农户造林补贴规定》,2020年9月10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两文件目前均有效,规定效力大于通知,根据《立法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根据该条规定确立法的溯及力原则:从旧兼有利。此解释曲解上级文件,一刀切。

    2、对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不够,适用法规错误。国家林业局2020年9月18日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通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对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解释,网址:http://www.forestry.gov.cn/main/3957/20200919/203055684393349.html,明确了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兼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局局长吴宏耀对文件有明确解释:对耕作层破坏较轻的,主要包括种植水果、茶叶以及部分中草药等品种,也就是我们说的多年生植物。种植这些植物,虽然对耕作层有一定的影响,但培肥改良等措施跟上的话,可以在短期内恢复用于粮食生产。况且花椒种植株距较大,种植户多采用套种红薯花生等低杆作物,并未改变耕地性质,未改变土地农业用途。

    3、响应县政府号召种植,最后定性为违规种植,请解释下同时给提供树苗同时种植的贫困户每亩地补贴1000为什么那么快,他们的这个钱是不是也是违规发放,是不是要收回?全县发展这么多种植,既然违规是不是要全部铲除?

    网友116978 2021-05-13 评论1 浏览2546 编号 20210513091327966 [孟津区]已回复 [ 是否满意?]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5-13 09:58:35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林业局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民反映的问题应是2019年冬-2020年春国土绿化实施的县级沿黄流域林业产业(经济林)种植项目,不属于中央财政农户造林补贴项目。根据孟办〔2018〕28号《孟津县2019年国土绿化提速提质行动实施方案》,对集中连片新发展林下药材种植、特色林果种植20亩以上的大户或合作社,县级予以每亩进行一次性奖补。目前,林业局已安排相关负责同志会同镇村干部与诉求人实地进行调查,并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和稳定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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