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5-06 10:07:1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立即交办麻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聂屯村16组村民姜某从洛阳屠宰场拉回粪物污水,大部分供附近村村民施肥,少部分拉回自己在所承包的农田经堆积发酵后使用,距离住户较远,未发现污水直排沟里现象,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网友可到村委进行详细咨询。
网友满意度调查:
好评数0
差评数0
尊敬的用户:
- 请文明留言,禁止恶意攻击;
-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本网站保留对违反规定的用户进行处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