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2021年3月14日带着我11个月大的儿子到洛阳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就诊,挂的副主任医师郭某某的号,当时做耳镜显示中耳道有红肿,被诊断的是急性中耳炎,给我们开了欧龙马口服滴剂、金莲花颗粒、维生素c片三种药。其中欧龙马滴剂开的剂量是一日三次,一次三毫升,让服药一周后再去复查。开药时并没有询问我们有没有酒精过敏史,也没有交代任何服药方法以及喝完此药要多喝水排泄等注意事项(这些都是我发现问题之后在网上查到的)。喝药一周期间,明显感觉孩子出现嗜睡、偶尔哭闹不安等症状,当时以为是药物影响的正常现象。3月20日,我偶然发现欧龙马滴剂说明书上写的用量并没有明确注明儿童用量,我就好奇上网查了一下,所有可查信息一致显示:15岁以上儿童用量是3.1~6.2毫升,7~14岁儿童用量是2ml,而2~6岁儿童用量也才1ml!而我一个才11个月大的孩子他居然给我开的是15岁以上孩子的用量!!!!最重要的是此药成分中含有19%的乙醇成分!!!!当时顿感晴天霹雳!!!即便如此,我还抱有一丝幻想,天真的以为一个三甲医院挂着副主任医师资历的医生不会轻易开错药,想着第二天去复查再亲自跟他确认一下,希望他能告诉我这个用量是正常的!是允许的!!因为我也不希望我孩子已经服了一星期的药居然药量是开错的!!然而当我3月21日再次到耳鼻喉科复诊的时候,郭医生听说自己开了3ml给我们的时候,居然还面带笑意丝毫没有诧异感愧疚感轻描淡写的告诉我们说,不好意思这药是他开错了,是超了点剂量!!!我当时一下就安耐不住自己愤怒的情绪质问他:那是超了一点剂量吗??那是超了三倍的剂量!!难道开药的时候不看年龄吗???为什么开药的时候这么草率?!现在我们孩子都已经服用一星期了现在告诉我药开错了?!!!最让我不能接受的是,这个药成分里面含有的19%的乙醇!大家都知道酒精对孩子,特别是对婴幼儿大脑发育的影响!!!相当于我的孩子连续一周时间,每天三次,每次多服2ml,一共多服用多达42ml19%的乙醇!!!!!!!!简直令人发指!!!!!郭医生居然还理直气壮毫无愧疚之意的反问我们:我不是已经承认了吗??承认就能掩盖你近乎于草菅人命开错药的事实吗??!!白字黑字的处方你赖得掉吗?!!!从始至终也没有关心过我们一句孩子服这个药量后有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这种见怪不怪理直气壮的态度甚至让我不禁怀疑:到底经过他手开出去的错药还有多少而并没有被发现??!!在此,我恳请卫健委及有关部门的领导能够彻查此事!医生这个岗位不同于其他,面对的都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一个工作失误,但对于一个孩子甚至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都是天大的事!这样一个草率把患儿生命视同儿戏且态度不端的人实在不配副主任医生这个称谓!更不配当一名医生!!希望有关领导能替我们主持公道,给我们一个说法,救救我们的下一代,同时也还庞大的医疗队伍一片净土!
回复部门:卫健委 2021-03-22 14:39:30
接到网友对市妇幼保健院的投诉后,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经过调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 患儿吴**,男,11个月,3月14日上午家长因发现患儿近10余日耳部不适到市妇幼保健院耳鼻喉科就诊,接诊医生根据家长的主诉结合初步检查,判断为双侧外耳道耵聍,鼓膜无法窥清,行清耳+耳内镜检查,初步诊断为:分泌性中耳炎(双侧),并开具药物处方:欧龙马滴剂(50ml/盒)用法:3ml/次 口服 3次/日;金莲花颗粒(8g*9袋/盒)用法: 4克/次,3次/日;维生素C片(0.1g*20片/包)0.1克/次,3次/日。
欧龙马滴剂的适应症:分泌物化解药(见说明书)。用法用量为:口服,第1-5天:一次100滴(约6.2ml);第6-10天:一次50滴(约3.1ml);一日3次(见说明书)。说明书未明示儿童用量,接诊医生根据患儿检查情况并根据自己多年临床经验给予用药,但用药前未与家长详细沟通,引发家长不满。3月21日,患儿复诊时再次检查耳内镜,提示中耳炎已愈。家长对首诊医生用药量提出质疑,科室立即给予沟通解释。
目前院方已对患儿进行全面体检未见异常,其余事项正解决中。我委医政科已督促医院积极与患儿家长沟通协调,妥善解决纠纷。
洛阳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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