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宜人路校区),校内出现大量教师以学习共同体加分减分每周考核为由,对学生进行处罚,处罚措施以罚钱为主,并且要求每次考试班级倒数同学要给班级前几名掏钱,我认为学校的这种处罚已严重违规,我本人还认为这种所谓的学习共同体并不是适用于所有学校,根本起不到学习共同体成员之间互帮互助,该差的小组会一直差,所以我认为该校的学习共同体只是该校老师们加分减分掏钱的工具罢了,而且据我所知类似于这样的学习共同体在全市的高中里非常常见,但该校的处罚令人难以接受,扣一分罚一块钱,三分可以抵消一块钱,老师每次都是三分五分的扣,但加分老师只一分或0.5的加,有些学生一周罚钱的金额可以高达百元以上,而且每次处罚不止一两个学生,由此可知金额之大,希望教育局从严处理!我们的孩子是交着学费去上学的而不是交着学费再去给学校送钱的!希望你们能从严处理!
回复部门:教育局 2021-03-12 15:3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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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洛阳市第二实验中学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政教处到各班实地调查,并未发现学校学习共同体收钱处罚的问题,学校也及时召开了班主任会议强调师德师风工作和学习共同体的管理问题,坚决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
洛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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