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在东兴新村13号院后面小路走到头左边第一家红色门(万和宾馆左边第一家红色门),这家养的公鸡,每天凌晨4点打鸣,严重影响休息,每次都是第二天没精神去上班,附近居民都很苦恼,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bai条例》,其第三十三条规定: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希望相关部门可以解决。
回复部门:西工区 2021-03-01 09:11: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网友反映的问题我办已收悉。据查,你反映的情况属实,我办已经责成东下池社区督促落实解决。东下池社区已向该住户下达整改通知该住户表示近期将所养的鸡处理。谢谢关注。
西工区洛北办事处
2021年2月28日
尊敬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