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宋xx,现居河南省孟津县麻屯镇新艺花城1单元1栋401,本人在上海某高校读研究生,于1月24日11时34分在上海虹桥返乡,17时22分到达洛阳龙门,期间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我父亲转告我要向村里报备,1月25日我便向麻屯镇社区报备,并在洛阳做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期间,派出所及防疫办和社区相关人员将我家门贴上封条,考虑到本地基层防疫不容易,便一直配合。在1月31日,本人被强制隔离7天后,家里实在没有吃的东西,我便外出吃饭,期间防疫办相关人员及派出所民警给我打电话,强迫我告诉所在地点,我回家后,派出所民警与我单独在面包车上询问,拿摄像头记录我外出信息,但是中间存在恐吓我的行为,防疫办的人也在。现就以上情况提出问题,望相关领导正面回答:
1. 本人从上海低风险区域带着健康码和7日内核酸报告,为什么要居家强制隔离?是否镇防疫办相关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在贯彻防疫政策存在层层加码,一刀切及懒政?
2. 本人隔离期间,防疫办相关人员及派出所民警并未第一时间当面或者电话告知我具体防疫政策,也没有考虑到具体情况,我自己在家并不会做饭,家人在外工作无法送饭,回家后家人也没法进入家门,居无定所,无依无靠。是否镇防疫办相关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在贯彻防疫政策存在形式主义?
3. 本人在1月31日外出1小时吃饭期间,防疫办相关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强制强行强迫让我告知所在地点。我是否从事犯罪行为,为何被限制人身自由?询问期间,派出所民警是否存在恐吓行为?询问完之后,让我2月11日带着核酸报告主动到派出所报道,为何要以隐瞒行程(本人并未隐瞒)对我个人记录档案和处罚?派出所民警到底是人民的警察,还是在执法办公中存在流氓强盗行为?
4. 本人1月31日咨询孟津县防疫指挥部,孟津县在1月11日的防疫政策政策就已说明,低风险区域返乡向当地报备,以自我居家隔离为主,在返回后14天内做好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聚餐、少外出等,健康监测是否等同于强制居家隔离,贴封条?是否镇政府防疫办另有明文规定?
自从返乡后,本人及家人的生活均受到影响,本人明明从低风险区域回家,带着核酸报告和健康码却被强制居家隔离,如过街老鼠般,邻里对我们避而远之,对我们的名誉和精神状态造成影响,家人也居无定所,无依无靠。本人一心在外求学,只想着学成回来建设家乡,但地方防疫办相关人员和派出所民警的做法实在让在外学子寒心。现恳求领导调查,正面回答问题,如果属实,请让镇防疫办相关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当面道歉,撤销对本人的档案记录,撕掉那张亮眼的疫情管控封条,让我们过一个好年!
回复部门:孟津区 2021-02-02 09:11:22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孟津县立即交办麻屯镇政府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网民所反映的问题已经收到,当事人在隔离期间未按照要求居家隔离,擅自离开隔离地点,未向当地进行报告,镇政府工作人员及派出所民警按照防疫要求,要求其返回隔离地点进行居家隔离。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当事人表示理解并配合进行隔离。下一步,麻屯镇将继续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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