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购住房与老城区米加室内外设计工作室工商注册号:410302600182564,签署装修委托施工合同,房屋设计口头承诺免费,切并未签署有设计合同。因工作室所辖施工队伍施工质量较差,住房装修未完成就中止了装修。经与该工作室核算前期缴纳施工费用有结余,在要求退费时,被告知需要将设计费全额补交,收费没有依据,与前期所说不一致,据此进行投诉,要求退换多余费用。
回复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31 16:38:50
网友您好:经我局装饰部门了解联系诉求人,提供相关诉求材料,装饰办到装饰公司了解情况后给予双方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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