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国宏集团的重视和国资公司对移交进度的推进!证件移交是一个责任明确清晰的问题,东方物业曾经向涧西区长安路办事处承诺过6月底全部移交给洛拖。因为这事牵涉到洛拖退休职工家庭较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和谐,东方物业为了谋取更大利益,就不断捆绑其与洛拖的其它遗留问题,故意拖延事情的解决。马上又拖一年了,请国宏集团领导为国企退休职工解决困难。
回复部门:国宏集团 2020-12-01 18:13:06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国宏集团已安排专人进行调查落实,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近期协调情况
国资公司作为东方控股公司股东(占股17.79%),积极与一拖集团、东方控股、东方物业沟通联系,希望各方能够相互配合早日解决该问题。9月8日组织东方控股、一拖生活服务中心召开工作协调会议。9月11日、9月15日、9月21日、10月21日、11月13日,国资公司又多次与一拖生活服务中心、东方控股沟通交流工作推进情况。
二、目前推进情况
一是8月6日东方物业向国资公司报送情况说明,提出东方物业正在整理房改业务相关资料,与一拖集团业务部门(一拖生活服务中心)沟通移交程序和遗留问题解决办法,并提出待移交工作完成后由一拖集团业务部门统一处理房改事项,包括各种原因未发放房屋权证的发放工作。
二是9月15日国资公司收到东方控股向一拖集团发送的《关于房改业务移交工作的函》抄送稿(东物[2020]7号)。
国资公司多次与一拖集团房改业务移交工作的承办部门一拖生活服务中心沟通,目前对方提出:已和东方物业进行了多次对接,但由于历史时间长,遗留问题多,现有资料有限,工作推进缓慢,已向一拖集团反映相关问题,并积极整理完善相关资料,推进问题矛盾化解。
三、后续推进工作
国宏集团将督促国资公司,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交流,了解移交进度,积极关注该事项后续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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